国家能源局:2022年太阳能新增装机87.41GW,第三批基地已形成项目清单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获悉,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介绍了2022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

 

一、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带动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5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

 

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其中风电新增3763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874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334万千瓦、常规水电新增1507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增880万千瓦。

 

二、风电光伏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2022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到1.19万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加20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

 

三、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进展顺利。第一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已建成投产,第二批基地部分项目陆续开工,第三批基地已形成项目清单。

 

四、可再生能源竞争力不断增强。技术进步推动成本大幅下降,陆上6兆瓦级、海上10兆瓦级风机已成为主流,量产单晶硅电池的平均转换效率已达到23.1%。

 

光伏治沙、“农业+光伏”、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分布式发展成为风电光伏发展主要方式,2022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1万千瓦,占当年光伏新增装机58%以上。

 

五、我国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全球新能源产业重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我国生产的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占全球市场份额70%。

 

此外,王大鹏还介绍了2023年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国家能源局拟推动的重点工作。

 

其中,围绕落实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预期,组织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技术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适时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围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开工,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同时,要推动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具体如下文:

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一年来,国家能源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政策供给,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可再生能源呈现发展速度快、运行质量好、利用水平高、产业竞争力强的良好态势,取得了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绩。

 

一、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带动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5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其中风电新增3763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874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334万千瓦、常规水电新增1507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增880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1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较2021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风电3.6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3.9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0.41亿千瓦、常规水电3.68亿千瓦、抽水蓄能0.45亿千瓦。

 

二、风电光伏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2022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到1.19万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加20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8%,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接近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较2021年提高1.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供应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三、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一是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进展顺利。第一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已建成投产,第二批基地部分项目陆续开工,第三批基地已形成项目清单。二是水电建设积极推进。白鹤滩水电站16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长江干流上的6座巨型梯级水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形成世界******“清洁能源走廊”。三是抽水蓄能建设明显加快。2022年,全国新核准抽水蓄能项目48个,装机6890万千瓦,已超过“十三五”时期全部核准规模,全年新投产880万千瓦,创历史新高。

 

四、可再生能源竞争力不断增强。一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市场化程度高,各类市场主体多、竞争充分,创新活力强。二是技术进步推动成本大幅下降,陆上6兆瓦级、海上10兆瓦级风机已成为主流,量产单晶硅电池的平均转换效率已达到23.1%。三是光伏治沙、“农业+光伏”、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分布式发展成为风电光伏发展主要方式,2022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1万千瓦,占当年光伏新增装机58%以上。

 

五、我国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全球新能源产业重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我国生产的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占全球市场份额70%。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全球减排作出积极贡献,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减少国内二氧化碳排放约22.6亿吨,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为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5.73亿吨,合计减排28.3亿吨,约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碳减排量的41%。我国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


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的有关工作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2022年,全年核发绿证2060万个,对应电量206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长135%;交易数量达到969万个,对应电量96.9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长15.8倍。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约5954万个,累计交易数量1031万个,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适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新要求,推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一是完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和主导性,扩大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拓展绿证交易平台,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市场的衔接。
二是制订交易规则,进一步明确绿证核发机构、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等绿证市场主要成员的权利义务,系统设计绿证账户管理体系,规定绿证核发、交易的具体操作方式。
三是同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引导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消纳利用,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推动绿证机制得到落实。
目前,相关政策制度正在加紧完善,并将适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答记者问
记者: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想问一下,国家能源局如何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
王大鹏:下面我介绍一下2023年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国家能源局拟推动的重点工作。2023年,国家能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
一是围绕落实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预期,组织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技术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适时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二是围绕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建立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三是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围绕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加快在工业、交通和住建等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
四是围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第二批、第三批基地项目陆续开工,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同时,要推动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抽水蓄能布局优化,推动抽水蓄能又好又快发展。
五是围绕县域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指导地方全面启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增加乡村清洁能源供应,探索建立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记者:近年来,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请问绿色电力证书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谢谢。
王大鹏:绿色电力证书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所发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1个绿证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每一张绿证的产生或交易,就意味着有1000度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已经上网或者消费。因此,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量绿色属性的证明,也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发电企业通过出售绿证获取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收益,电力用户通过购买并持有绿证证明其消费绿色电力。2022年8月,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证的核发和交易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通过出售绿证,发电企业可以获得独立于可再生能源电能量价值的额外绿色环境收益,有利于调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二是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可再生能源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装机规模不断提升,拓展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从用户侧推动绿色电力的生产和消费,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水平消纳利用。三是有利于引领绿色消费。目前,一些有环保意识的跨国企业已作出100%使用绿色电力的承诺,部分国家也对进出口贸易商品的绿色电力消费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以购买绿证的方式,证明绿色电力消费,也是国际通行的体现环保贡献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们正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和主导性,拓展绿证核发范围,推广绿证绿电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全社会更好消费绿色电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章来源: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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